解釋:陰債
1.貪了便宜,特別是貪了別人為了積德的便宜。
有人捐了錢財或物資做為施棺、救濟、建校、建廟、印書……等等的佈施,從中抽佣,或拿了一部份,或佔為己有。
向親朋好友借錢不還,
這種種貪取都是欠下「陰債」。
其債的大小,不只是依數目大小來定罪,更是以結果的嚴重性來論。
好像說這筆錢是用來救命的,結果被挪用了,欠的「陰債」不只是錢,還有痛苦、生命……等。
又好像說這筆錢是用來進行教育,欠的「陰債」就更巨大了,等於是破壞了「育人」的大功德。
2.損害了積德的事,特別是破壞或阻止了別人為了積陰德的工作。
造成這方面的「陰債」,和語言有很大關係。好像阻止了、或破壞了、或影響了別人進行教育工作、行善佈施、修行造福……等,都會欠下巨大的「陰債」。
「陰債」是從「造陰惡」而來。
這個「陰」字有兩重意思,一為:隱藏不易為人所知,二為:不只一人一世,而是延至多人多世。
教人為惡、錯誤引導人走向歧途、搬弄是非令人仇恨……都是非常大的「陰惡」,害怕天譴的人會自我警戒,因為犯了,很難彌補!
子墨202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