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慾,勿施於人”
西方文化的森林法則有很大不同思維。
我認爲這個東西很好(特別是針對思想主義),我很喜歡它,我要“給”你;而且强迫你一定“要”下來,不然用暴力打到你非要不可,甚至殺掉你(用戰爭手段)——我們都吃盡這種苦頭,就不膩言。
“己所不慾,勿施於人”,在西方文化中是非常難以實行,特別是具備有強權的國家,他們習慣任意予取予求來達到私利,更不願意接受。
“己所不慾,勿施於人” :
我很喜歡吃叻沙,不强迫你也跟我一樣吃;你喜歡吃清湯,也不迫我吃。我們可以同桌,我允許你吃清湯,你允許我吃叻沙;我吃叻沙吃得很開心,你吃清湯也是非常高興,我們就不會爲了叻沙和清湯吵架打架或動刀槍。
和平的道理多麽簡單!
子墨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