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现代含义广泛而复杂,很难给它下一简单定义。
就西方而言,“文化”一词源于拉丁语动词colere的派生意词,原意是指人对土地的耕耘和改良,故“文化”的原始涵义是指农业社会中的种种生活方式。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这个词义开始转变成指改造、完善人的内在世界,使人具有理想公民素质的过程。以致罗马著名演说家西塞罗说出“智慧文化即哲学”的名言。中世纪时,“文化”概念的含义一度被神学观念压倒。
18世纪,法国思想家伏尔泰等人认为,文化是一个不断向前发展的、使人得到完善的、社会生活的要素和精神要素的统一。德国哲学家I•基德尔认为文化是人类智慧力量的不断开发。哲学家康德则给“文化”下了“有理性的实体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进行的能力之创造”的定义,认为文化是一种过程、一种转变、生活方式和人类道德。
19世纪中叶以后,在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对“文化”概念热烈讨论中,英国的泰勒提出“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作为“文化”的定义,影响了当时和后来的许多社会科学家。当时和以后的研究中,对“文化”的外延与内涵有下述6类不同的界定:①文化是包罗万象的整体;②强调文化的社会遗留性和传统性;③文化是一种具有特色的生活方式,或是具有动力的规范观念及其影响;④文化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⑤文化是一个价值系统,它是抽象的、建立在概念的模式之上,并用以解释行为,但其本身却不传于行为;⑥文化是团体中过去行为的累积与传授的结果,注重文化的来源、存在及延续的因素。
20世纪50年代,美国人类学家A•克罗伯认为“文化”应包括下述5种涵义:①文化包括行为的模式和指导行为模式;②模式不论外现或内含,均由后天学习而得,学习方式是通过人工构造的符号系统;③行为模式和指导行为的模式皆物化体现于人工制品中,因而这些制品也属于文化;④历史上形成的价值观念是文化的核心;⑤文化系统既是限制人类活动方式的原因,又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和结果。与此同时,苏联学术界对“文化”定义的观点大致集中在以下4种:①文化是人们在社会发展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②文化不仅是业已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且是创造、分配和消费这些财富过程的本身;③文化是人们创造性的活动,它在这种活动的一定结果中被对象化了;④文化是人类活动的特殊方式,是手段和机制的特殊体系,个人可以对周围世界采取积极的态度。
近20年来,美国学术界对“文化”又有4种较新的观点:①文化是反映的表意因素的综合;②文化是人所创造的象征符号构成的独立存在的客观世界;③文化的表意象征具有塑造信仰和价值的力量,因而影响了行为,都是为了维持或改变社会中不同集团的权力和利益;④文化这一表意象征是被特殊手段有意识地创造、储存、评价和传播的,决不能认为是直接反映社会的。苏联学术界则提出了一些原则:①文化是社会的产物,它为社会发挥职能和发展的需要服务;②文化也具有人类活动的一般特征:能动性、社会性、创造性、改造性等;③人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而不只是文化施加影响的客体和文化财富的体现者;④文化不能与社会的某一特定领域联系在一起,不能把文化仅仅归结为精神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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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国而言,“文化”一词最早出现在汉•刘向《说苑》中:“凡武之兴,谓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晋•束暂《补亡诗》中:“文化内缉,武功外悠。”南齐•王融《曲水诗序》:“设神理以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其中“文化”均指古代王朝所施加的文治教化。这种意义一直延续到近代。
20世纪前半叶,我国学术界对“文化”定义众说纷纭:①文化即文学;②文化指人格道德;③梁启超认为:“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④梁漱溟认为,“文化是生活的样法”,“文化,就是吾人生活生活所依靠的一切。”“文化之义,应在经济、政治、乃至一切无所不包。”⑤胡适认为,“文化是一种文明所形成的生活方式。”⑥陈友仁认为,“文化有物质的和精神的二方面之表现。”⑦陈经序认为“一个比较完备而透彻的文化的意义,是要对于物质的文化与精神的文化的两方面,能够加以兼顾。”⑧陈独秀认为文化“是文学、美术、音乐、哲学、科学这一类的事。”⑨昌群认为“文化,就广义方面说,应该是某时代之经济制度的上层建筑物的总和。”⑩杨东莼认为“由社会的生产关系所产生出来的物质生活方式,如衣、食、住、行,便叫物质文化。由社会的生产关系所产生出来的精神生活方式,即由社会的生产关系所反映出来的意识形态,如法律、政治、艺术、哲学,便叫做精神文化。要这样解释文化这个名词,才能获得这名词的真义。”
1949年到1979年这30年间,“文化”定义均依《辞海》的释文:“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适应制度和组织机构。”
1982年以后的“文化热”中,对“文化”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沿用上述《辞海》定义;②文化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边缘不齐整,内涵及外延都不确定;③文化是人类精神生产的领域,是观念形态的反映;④“人类的衣食住行、社会生活、科学技术、思想观念通属文化之列。”⑤“文化可说是人与自然,人与世界全部复杂关系种种表现形式的总和。”⑥文化是“人类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中抽象出来的原则体系以及这一体系的现实化。”⑦“文化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可以包括人的一切生活方式和为满足这些方式所创造的事事物物,以及基于这些方式所形成的心理和行为。它包含着物的部分、心物结合的部分和心的部分。”⑧进入21世纪以来,学界又有“将文化视作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系由精神、制度、物质三个层面构成”的说法。
(原载《中国思想与文化》1990年11月15日总第一期;《太原晚报》1991年10月4日摘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