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經淺說(二)

  承繼西周以前的文化遺產,加以整頓編訂為六藝(所謂刪詩書,訂禮樂,贊易象,作春秋),以為人生、社會、政治懸一標準;所以後人乃稱經孔子編訂制作的這六藝為經。

  至於屬先王舊典的這六經之外,門人追記孔子微言,纂集成書的,稱為論語。依經起義,各加詮釋、引申、例證的稱為記或傳。如禮有禮記,春秋有左氏、公羊、穀梁云傳。

  首先稱六藝為六經的見於莊子天運篇 :「孔子謂老聃曰:『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自以為久矣。』」到漢代,樂經失傳,六經乃減為五經,如班固白虎通云:「五經何謂?謂易、尚書、詩、禮,春秋也。」

  但首先將經書的範圍加以擴充的也是班固,他在漢書藝文志六藝略中,將六藝的範圍列為九種,就是六經之外再加論語、孝經、爾雅。於是傳記、訓詁之書,也列於經學範圍,從此便漸有七經、九經、十經、十二經以至十三經的名目。

  七經之說,起於東漢。章懷太子李賢注後漢書張純傳,謂七經乃詩,書、禮、樂、易、春秋、論語。宋劉敞七經小傳則以尚書、毛詩、周禮、儀禮、禮 記、春秋公羊傳及論語為七經。清康熙帝御纂七經,則以易、書、詩、春秋及三禮(周禮、儀禮、禮記)為七經。民國劉師培經學教科書又於五經外加論語、孝經為 七經。總之,七經之目各憑所好,並無公認的定論。

  至九經則為唐、宋取士的公定名目,唐九經於開元八年(西元七二○年)由李元璀奏定為毛詩、尚書、周易及三禮、三傳。宋九經則為易、詩,書、春秋 左氏傳、周禮、禮記、孝經、論語、孟子。清惠棟作九經古義,所列九經為易、書、詩、三禮、公羊傳、穀梁傳及論語。唯另有左傳補註,所以實為十經。

  至立十經之名,則有南北朝時的劉宋,時設國子助教十人,分掌十經,即周易、尚書、毛詩、禮記、周禮、儀禮、春秋左氏傳、公羊傳、穀梁傳及論語、孝經。後兩者合為一經,所以名雖十經,實有十一經。

  至於十二經之名,首見於莊子天道篇:「孔子繙十二經,以見老聃。」但十二經內涵不詳,或者只是泛指。有實指可據的十二經,應該算唐文宗開成二年(八三七)所刻的十二經刻石,即周易、尚書、毛詩、三禮、三傳及論語,孝經、爾雅。

  到宋光宗紹熙年間(一一九○~一一九四),遂於十二經外再加孟子為十三經。其時刻版印刷術已漸漸盛行,遂開始有合刻本的十三經注疏行世。從此十 三經之名,便告確定。除了原始的六經或五經之外,其餘七經、九經、十經、十二經諸名,便算是過渡期的暫時名目,而再無人去提了。(曾昭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