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思想的特質 – 揚錦富

    孔子所開展的儒學,衍伸而出,即有不少派別。《韓非子‧顯學》篇就有孔子死後儒分為八的說法,但因文獻缺乏,所引資料多已不存,是以先秦儒家較具影響力的,仍在孟軻、荀卿二者,在思想層次的表現上,由於環境、教育及氣質等因素,彼此顯發的質素也大有差別。以孟子說,他的特質即是:

(一)內在理性的充實

    孟子思想,就內在理性說,有二個特質,一是先天的德性,一是具體的存有,以前者說,如仁、義、禮、智之類,來自天性,是先於經驗而存在,是與生就具存,如孟子所講:「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指道德的良知,生來就具有,不受外在的影響,說明德性本就存於內在。以後者說,孟子所講的理性,獨立在經驗之外,不是抽象的演繹,而是具體的存在,活活潑潑地映現在每個人心中,作為個人行為的依據與導向。

    「仁。義、禮、智」本即涵蓋在倫理規制內,是由天性推向外在,亦即由內在理性向外推拓而賦予具體的內容。以歷史淵源說,儒家的興起,恰值倫理規制失序,正所謂禮崩樂壞的時期。孔子首先正視這嚴重的現象,並作一深切反省,反省人類生命的本質究竟為何,這本質顯然就是生命活潑的真幾和仁性,也意謂外在規制的失序,源頭都來自心靈的僵化和仁性的喪失,治本之道,便在甦醒真幾恢復仁性。依照這樣的要求,所展現的「真幾、仁性」,便是生命哲學中所說的內在理性,這內在理性,經由孟子淋漓的推展,就凝聚而為儒家道德理境重要的基礎,儒家後日的政治、社會及形上學的理論,也是由這基礎開展出來。再者,由於內在理性的開展,使得儒家的人文思想及人文運動,找到了依據與動力,也使得儒家能徹底擺脫天神信仰的纏繞,為中國傳統文化奠定不拔的基礎。

(二)天人合德的理境

    天人合德,即天人合一。天人合德,是從人內在理性基礎上所展現出來的道德形上學。所謂的「內在理性」,指的人之所以為人的特質,這特質潛存在每個人的心中,經由心覺的活動,理性的本能可被提昇,一旦提昇,人的自然生命就和理性本能統合諧一,以是人自然生命的本質和道德生命的本質即諧合與統一。因此,天人合德即映顯人道德實踐無止境的追尋,也彰顯人自然生命無停止的探究。換言之,人之所以能實賤,之所以能提昇自己,心覺的活動是主要的關鍵。由心覺而後能知性,由知性而後能知天,知性知天的知即是內在理性的外射。這理性,就內而言,克服了自然生命的障礙;就外而言,融化了自然的天,因之,由內而外,使自然的天消融了祂的機械性和物質性,而成動態的道德秩序,於是天人同質,人乃能知性亦能知天。

    孟子天人合德論的立意,有它的長遠歷史因素。它的萌芽與發展,正與天神下降的歷程相應合,影響及於孟子的即是周初「天命靡(無)常」的觀念。天命靡常,意謂天不是高高在上也不是永遠不變的,天既不高高在上也非永遠不變,如要國命永長,就要看人間的君王是否能樹立崇高的德業;能樹立崇高德業的,天命就保佑他,反之,天命就滅亡他,一如《書經‧湯誓》所講「唯命不于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 指「命」不是恆常不變的,行善道,就得好命;不行善道,就不得好命。也意謂道德的存養不是一朝一夕就可達成,跟人的念慮有極大的關聯,一念向善,精神就昇進;一念趨惡,道德即崩潰。是以統治者能不能得天命長久眷顧,得視其人立德是否持久而定,是如《中庸》引《詩經》所講周文王「維天之命,於穆不已。」說周文王承接上天的道理深遠無窮。又講「於乎不(丕)顯,文王之德之純。」說周文王的道德明顯且純一不變,而最後「純亦不已」的始終純一,就順周文王而下成為儒家哲學一重要的部份。

    天命靡常的觀念,促進了道德意識的覺醒,推展了道德意志的堅實,也為天人合德的建立提供一個重要的條件。另一層次,天本身也要道德化。就原始天命說,天神所意即在降福人間,本來就具有「德」的涵義;相對的,天同樣能降禍,所以天也不是純善,因之,靡常的天命顯現的善惡,就得看人間的君王是善是惡來作決定,由此也讓天命轉化為體恤人民的天命,如《左傳‧襄公14年》所講「天之愛民甚矣」的天,就指天具人格化而能表達關愛人民的善意。

    天人合德觀念的建立,在儒家來講,孔子是一個關鍵的人物。他所闡揚的仁體,同時連接著性與天道,一方面可繼天德立人極,一方面又是仁心的擴充,仁心和天德交感並存,互輔相成,就成就人之為人的善端;順應這路前進的就是孟子,也就是孟子使天人合德不流於玄想,落在當下的實踐,並由此實踐,使道日深德日彰,達到人生真淳的理想境界。

(三)道德良知的建立

   「道德」一詞,基本上在對治現實人生和現實社會的不道德現象,同時也對治自身潛在的性格。易言之,道德規範一旦被權威化或制度化,對個人就具有強制的作用。顯而明白,道德和現實人生,或現實人生與道德,二者自始至終都是不即不離。不離,說明它的內在性;不即,說明它的超越性;以其內在,使得道德實踐成為可能;以其超越,使人有直上的嚮往。所以道德又具有相當程度的理想性。

    由此理念,孟子內在理性發展出來的道德良知,即具更進一層的涵義。一者,它與道德的功利主義絕然不能相容。在孟子看來,所有獨斷式的功利設想,都勢必損害仁義的價值,所以他見梁惠王,第一句回撥的話,就是〈梁惠王上〉「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說惠王不要一心存功利,仁義道德是超過功利的。而相對的,他之所以激烈地抨擊墨者,原因亦在於此。

    再者,道德的良知與道德的實況也不相容。良知所發,在道德理想的提昇;而道德現況,卻受環境的影響。以後者說,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團,往往凝結不同的民俗與不同的道德,在甲社會被為是對的事物,在乙社會可能被認為是錯的,如奴隸制度便是一例。此外,如早期節婦烈女的行為,被當時社會認為是崇高的道德,也具合理性,在今天看來,卻是殘酷不人道的,也明白看出道德標準是隨時代而遷,隨社會而變,並非絕然不變。

    道德的隨情境而變,在孟子即稱為「權」。最簡單的故事是嫂嫂掉落水中,小叔用手去拉她,動機只為救嫂嫂,沒有所謂的避嫌,如果純為道德而避嫌,那嫂嫂就可能淹在水中了。因此,由「權」的意義探討,知道孟子在道德良知的進路上是有判別性的,他不一味食古,也不一味固執,卻是隨機而行應時而化,與後來宋明儒者的泥古堅硬是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