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的社会地位还有过变迁吗?这是看到本文的标题后,许多男子和女子可能会产生的疑问。
170多万年的人类历史告诉我们,男子的社会地位确实经历过一个曲折的变化过程:最初,男子和女子的社会地位完全平等;随后,女子一度成了社会的主导,男子则处于从属地位;再后,男子一跃而为社会的主宰,女子屈居于从属地位;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女子的社会地位又在逐步提高,最终,男子和女子的社会地位又将完全平等。这是在世界各国都已出现过或必将出现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历史现象。
(一)经历了170万年的男女平等时期
早在距离今天170多万年前,在我国云南元谋地方就已出现由森林古猿进化而来的男子和女子。(近年来在非洲发现了250万年前人类的头骨化石,这里不去讨论。)考古学家们从这些最早人类的头骨化石、粗笨的石斧、石刀、厚厚的灰烬、大批被打碎或烧过的动物骨骼、以及一粒粒烧过的朴树籽,并据此推测出那时的人类因为生产力极其低下,个人的力量极其微弱,为了生存,他们往往几十个人结成以及群体,共同把石块打制成简陋的石斧和石刀,共同狩猎和采集,将捕猎到的野兽和采集到的朴树等植物的根、茎、果实一齐运回住处,吹燃在住处中隐藏着的火堆,烧熟这些食物,平等地共同享用。他们用群体的力量去对付自然灾害和猛兽的侵袭。群体中出现的一切问题,都由全体成员共同商议、共同决定。这个群体就是早期的人类社会。社会中男女两性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20世纪70年代初,考古学家们在与中国隔海相望的菲律宾棉兰老岛上,发现了居住在森林岩洞里的塔桑代人。他们只有二十几个人,结为一群,共同住在一个天然山洞里。男女都长发裸身,有时用串起的树枝围腰。他们用石斧、石刀和削尖的木棒作劳动工具,用天然竹筒作盛水的容器。他们进食时间并不固定,只要大家感觉饥饿,便一齐外出捕猎和采集,留下婴孩和体弱的人看守洞穴和火堆。捕猎时,他们用力扳弯小树,利用反弹力发射削尖的木棒短矛,去射杀鹿或野猪;挖掘深深的土坑作陷阱,以猎取灵巧的猿猴;到溪水中去捕捞蝌蚪、蛙、鱼和小螃蟹。他们从树上采摘果实,在草丛中用削尖的棍棒挖取薯类的块根,在山坡上砍伐小树以剥取湿嫩的树心。捕猎采集完毕,大家就带着捕取到的食物同返山洞住处,吹旺隐燃的火堆,围坐在一起烧烤食物,平均分配食用。如果当天获取的食物少,成年人就让孩子们先吃。
在塔桑代人的群体社会中,人人都尽力劳动,并无明显的分工。他们每人也都从集体劳动所得中获得了自己所需要的一份食物,因此根本不存在私有的观念。同时,他们对群体中发生的大小事件,一律共同商议、决定,男子和女子、老人和儿童都是这个社会平等的一员。塔桑代人的发现,把在人类社会中持续了170万年之久的男女地位平等时期的实况,详尽具体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请注意:虽然在1986年初菲律宾总统马科斯被推翻后,在菲律宾发现塔桑代人群体事被揭发出来是菲律宾政府为增加本国旅游收入而造的假,但这尽全国之力所造之假因其逼真与合理而成功地蒙骗了全世界,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等媒体都纷纷派员专访。故而未删此段文字而将其保留)
(二)男子处于从属地位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
到距今三、四万年时,因为劳动工具的不断改进,劳动技能的不断提高和人类体质的不断发展,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以性别和年龄为基础的自然分工。青壮年男子健壮有力,主要承担狩猎、捕捞获取食物和防御猛兽侵袭住所等具一定危险性的任务。狩猎和捕捞,本身就带有极大的偶然性;使用简单的工具去围捕或防御猛兽,不一定能有效地达到目的狩猎者反而可能成为猛兽口中的食物。因此通过渔猎来获取食物既不可靠,数量上也没有一定的保证。
这时男子由于不能稳定可靠地提供给社会足够的食物以保证社会的存活发展,其活动的重要性就逐渐降低。而主要由女子承担的采集和农业、看守住所、烧烤食物、缝制衣服、照料老幼等任务,在人类的生存发展中则具有重大的意义。特别是女子通过采集和从事农业生产获得的食物,较男子靠捕猎获取食物要稳定可靠而又有保证得多。这样,女子的活动就上升为头等重要的活动了。女子既已在社会活动的重要性方面占了明显的优势,社会地位自然增高。
与此同时,人们注意观察到自然界中的动物会不断的繁衍后代,植物也会年复一年地长出块根或结出果实,而人类社会中的女子不但会生育婴孩,延续社会的生存,还会把采集来的食物种子埋入土地,使同样的植物再从土地里长出来,从而发明了延续植物生存的农业。当时人们的知识无法解释大自然的丰饶多产与女子的生育秘密,特别是女子发明农业的能力,便把这二者绑定到了一起,认为这都是一种超越自然的神奇巫术在起作用。人们确认女子拥有这种巫术,并把农业的发明看作是女子对土地、对种子施加了巫术的结果,因而对女子产生了神秘感和敬畏感。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从古到今装神弄鬼施行巫术魔法的大多是女性:女巫或巫婆。现今新几内亚的阿斯马特人深信女人会使用威力无比的魔法,以致在每年的蒙面节前,男人们都要派出几个代表,挨家挨户的恳求女人们在节日期间不要念咒、不要使天降雨。这种上古时代对女子的神秘感和敬畏感延续到后世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古代罗马人在每年农事结束后举行的沙特恩节期间,盛装的人群高抬着象征丰产和生育的女性生殖器官造像往来游行、狂欢,以感谢神力赐予的农业丰收。又如近代世界上某些民族的男子害怕女子分娩生育,甚至在无意中看到女子分娩时流出的血或者地上女子的月经血渍时就恐惧得发抖。再如我国民间盛传女子的经血、内裤、裹脚布等可以破邪除恶,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时,就有人收集女子的缠足布及月经带等,高高悬挂在城头上以避洋兵之炮火。现代文学家鲁迅的保姆阿长,也曾十分严肃地告诉过儿时的鲁迅:太平天国革命时,“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指太平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边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大炮)就炸了!”等等。这些无一不是原始社会确认女子具有神奇的超自然能力,从而产生了对女子和女性生殖器崇拜的观念的残余。
当人们意识到女子的社会活动已成为维系社会生存延续的头等重要活动,并已产生了对女子崇拜的观念时,社会便推进到母权制时期,或者叫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母权制社会中,女子具有无上的权威。我国古代的甲骨文中,“女”字写成一双手放在身前端坐(我国古代习俗,凡坐都是跪坐)的女子图形,“母”字则是在“女”字图形的两手间加了两点,这两点代表女子的双乳,突出了女子的身体特征和她所具有的能够哺育万物的能力。
在新几内亚的吉米人中间流传着一则神话,说的是一个男孩死去后安葬在一株大树的树洞里,人们听到树洞里发出神奇的声音,但不敢走近,只好把这件事告诉给死者的姐姐,死者的姐姐听到了魅人的乐音,情不自禁地走近大树并用棍子击打树身。大树裂开了,飞出了成群的极乐鸟。这是说女子能使男子死而复生,能使男子的灵魂得以自由翱翔。
正因为这样,所以在当地某些部族中还定期举行一种仪式,女子拿着匕首、鱼叉和棍棒到处殴击男子,她们将男子打得浑身是血,但男子不得还手报复。近几年,法国探险家皮斯尔在喜马拉雅山区一个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地方发现了一个新的过原始社会生活的部落。他化装潜入后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在这八百多人的部族内,女人是真正具有无上权威的主人。他说:“这些妇女无论外表如何漂亮和温柔,但个性凶悍得像恶魔,可怜的男性在她们面前只能害怕得发抖”,必须听从她们的一切支配,“倘若稍一反抗,便被打得头破血流”,以致被逐出家园。皮斯尔的叙述是站在现代文明和男子的立场,其实这个部族里女子和男子各自的社会地位恰和当代某些部族中定期举行的仪式相吻合,都可以视为距今三、四万年前的母系氏族公社早期社会上极其正常的现象。
在距今六、七千年时,母系氏族公社发展到了它最繁盛的时期。那时,每一母系氏族通常由许多母系大家庭构成,每个母系大家庭都包括一个始祖母的四、五代最近的亲属组成。一个大家庭就是一个单独的经济单位,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家中的大小事件由全家围坐在火塘边共同商议决定,家庭成员的婚姻关系也由以前杂乱无章的性交,逐步进化到实行本氏族以外的群婚和对偶婚。我国云南澜沧拉祜族和永蒗永宁纳西族等少数民族,在1956年的民主改革前,还保持着这种母系大家庭的组织和生活。试以永宁纳西族母系大家庭为例,她们每个家庭都是以一位始祖母为家长,以家长的兄弟姐妹以及姐妹的子女(一般为三、四代)为成员组成,全家同住在一套有火塘、有仓库、有畜厩、并带有双层楼房的大房子里。母系大家庭中的子女不出嫁,男子不娶妻,过着一种结交“阿注”(异性朋友)临时偶居的婚姻生活。成年女子每天夜晚在自己家的双层楼房里接待男阿注,因为阿注关系可以随时缔结或断绝,所以生下的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血统一律按母系计算。家庭中的女子未成年时就要从事轻微的辅助劳动,到青壮年时便承担并领导农业生产,组合和管理全家生活,主持平均分配食物等等,老年后就在家中饲养猪、鸡并照顾小孩。男子在未成年时要给家里放猪牧羊,青壮年时每天夜晚要到女阿注家偶居,天亮前则要赶回母亲家,协助母亲或姐妹从事农业劳动,有时需外出赶马帮工或为土司衙门服役,老年后便又为自己家庭放牧牲畜。也有许多男子终生当喇嘛,很少参加劳动。每个大家庭的土地、房屋、牲畜等全部财产,均归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男子外出帮工所得收入与女子接受男阿注的赠物,当事人都主动交给全家共用,个人积蓄“私房”被视为极不光彩的事。家庭财产必须按母系继承转移,女家长死后常由其大妹或长女接替管家,一家之中只要有女孩就是有了延续后代的“根”,如果家中没有女继承人时,就要到与自己家庭属于同一母系血统的家庭或氏族去过继一个养女,以便使世系能长久地延续。
在永宁纳西族母系氏族社会中,农业是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女子是农业生产的领导者和主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地位决定了她们不但能在大家庭中当家管事,而且能以崇高的地位和威望来处理氏族内的大事并进行氏族间的相互交往,承担着极大的社会责任。而男子只有将近三分之一的人协助女子从事农业劳动,因此在家庭里和社会上处于次要地位。正如19世纪法国社会主义者保尔·拉法格所说:“男子在母系氏族家庭中是居于从属的地位”,“一个男人终其一生,当儿子、当兄弟或当丈夫时都必须从属妇女的管辖。”当时的男子对自己的地位和处境不但心甘情愿,还经常引以为豪。纳西族一位名叫软亨·顶子的老年男子就曾这样说过:“我们男子对女子当家是完全佩服的,我家的女子,生产干得比我们男的多,办事比我们男的能干,生活全靠她们操持。我们兄弟几人,只想找找女阿注就行了。这样的生活,对我们几个兄弟来说,实在是太好不过了。”这位老年男子的话,可以加深我们对距今六、七千年前母系氏族公社的繁盛时期,社会上男子的地位、责任和心理的了解。
在近、现代的欧美和非洲,也可找到母系氏族时期男子处于从属地位的残余。在欧洲西班牙加利西亚地区,男子做了丈夫后,一切必须听从岳母和妻子的安排,必须使她们时时愉悦,一旦她们讨厌他,就会毫不留情地将他赶走。北美大陆的易洛魁人部落里,丈夫必须绝对服从妻子,如不慎冒犯了妻子,他就只能背着一个简单的小行李卷永远离开家门。而在西非达荷美人家庭中,离婚只能由妻子提出并实施,丈夫根本没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凡此种种,都可看作在人类历史上延续了3万多年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男子地位低下的思想观念在后世的残余。
(三)男子成为社会主宰的时期
男子在成为社会主宰前,先经历了一个社会地位迅速提高的时期。
距今5000年左右,由于劳动经验的丰富、劳动技能的提高、劳动工具的改进以及金属工具的出现,使得当时的生产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仍是农业,农业也仍停留在刀耕火种阶段,其耕作方法是先划定一片要耕种的土地,由筋肉强健有力的男子砍倒这片土地上所有的树木杂草,再将草木晒干并放火烧掉,随后,女子手持削尖的棍棒,在满是草木灰的土地上戳出一个个深洞,放入种子,用土盖好,任其生长。由于农作物收获的可靠性和不断增值的人口,要求农业提供越来越多的粮食。而按当时的生产水平,增加粮食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扩大耕地,即需要更多的男子不误农时地、迅速完成更大面积土地上的砍树、烧荒、挖地等,这些都需付出繁重体力劳动。生产发展的要求促使原来从事渔猎的男子大批地转入农业生产,并逐步取代了女子,成为农业中的主要劳动者。
在畜牧业生产上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最初,人们把狩猎得来而又一时吃不了的受伤野兽饲养起来,以备猎取不到野兽时再宰杀食用,从而发明了畜牧业。随着野兽的驯化和繁殖数目的增多,畜牧业就成了谋取皮毛和肉食的新手段,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显重要。与狩猎有密切关联的畜牧业很自然地吸引了男子,男子便在从事农业的同时又投入了畜牧业生产。这样,男子就成了获取生活资料的主要劳动者。女子的生活逐渐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转而从事纺织缝纫、制作食物和养育子女等家庭服务方面。在当时的大家庭中,这些服务工作仍然具有社会活动的意义,不过其重要性明显地不如社会生产活动。这时事实上已取代了女子而居于社会主导地位的男子,不满于把自己生产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交由女子支配,强烈地要求变更母系氏族公社时期财产均按母系世系继承的办法,从而采取了种种手段,以彻底更改延续了3万多年的、认为女子具有超越自然神力的古老观念。
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一个现存的原始部落中,男孩们成年时都要举行“成丁礼”的仪式,这种仪式往往在远离村落的一个秘密地点进行,严格禁止女子观看。天黑后,即将成年的男孩们带到篝火旁,正在他们吃惊地看到一个男人在吹奏笛子并听到笛子的乐音时,突然冲过来一队化装成鬼神的男子,用锋利的石刀紧紧地抵住男孩们的喉咙。一个可怕的声音威胁地说:“这不是鸟叫(在此之前,男孩们听到笛声,总是被告知说这是神鸟发出的声音)。这声音是男人,而不是别的动物发出的。笛子一度属于女人,但我们男人将它夺过来了,永远地夺过来了!我们骗了她们。要是你们将这秘密泄露给你们的母亲或姐妹,我们就要杀掉你!”在这里,一度属于女人的笛子是女子崇高地位和具有生育万物的神奇力量的象征,而现在男子占有了这支笛子是使用了不光彩的欺骗手段和暴力手段,连骗带夺地搞过来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男女两性之间争夺地位和财产继承权的残酷激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建立前,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中还盛行一种“产翁”的习俗,这也是一种欺骗手段。这些民族的女子生下婴孩后的第三天,就要下床从事家务和田间劳动,而被称作“产翁”的丈夫,则躺在床上作出种种因生育婴孩而感到的痛苦状,接受家人的服侍和亲友们的祝贺,经过四十天左右才下床恢复正常活动。通过这种戏剧性的欺骗形式,偷换了女子具有生育能力的观念,不仅使男子创造万物的伟大力量得到确认,更重要的是确认了所生婴孩的父系血统,为财产依父系血统继承创造了条件。这两个实例曲折地反映出5000年前人类社会的思想变化。在考古发掘出的那一时期的文物中,有不少是用石、木、陶土制成的男性生殖器造像,表明当时人们对女子崇拜的观念已经改变,建立起了对男性的崇拜。
社会生产中男子地位的提高和观念形态中男子崇拜的形成,表明社会已从母权制时期推进到父权制时期,或者叫做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所谓“父”,最初的含义当是家庭中、社会上的权威人物。甲骨文中的这个字,是一只手持着一个锥形物(一说是手执一把石斧)的图形。有学者解释说,这图形表示着手执尖锥刺瞎俘虏眼睛的权威人物。当时,在部落之间已经有了武装冲突,由于生产的发展,战争中所得的俘虏不再被杀死,而是强迫他们充当奴隶从事劳动。这些俘虏往往要被刺瞎一只眼以体现奴隶身份。而执行刺眼酷刑的,只能是得胜的战士或占据重要地位的权威人物,即是男子。还有学者解释说,当时执石斧等劳动工具从事主要劳动的,就是男子。无论哪种解释,都足以证明男子从此具有了无尚的权威。
每个父系氏族由若干父系大家庭构成。每一个父系大家庭则是由一个始祖父为家长,家长的妻子及其儿孙和儿媳孙媳等四、五代亲属,以及一些战俘奴隶所组成。一个大家庭就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家庭中的大小事件均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商议决定,只是婚姻形式起了变化:由阿注关系式的临时偶居,进步到固定对偶的一夫一妻制,妻子必须从夫居住。婚姻形式的这种变化,在我国傣族、景颇族等少数民族流传下来的古老歌谣中说的很清楚。有一首古歌叙述说,世上原来是男子出嫁到女子家,但在出嫁那天,男子发现自己家耕地上的树木已被砍完,房屋尚未盖好,竹箩也没有编成,自己的衣服、头巾、背带、长刀等都来不及收拾,为了省却出嫁后还要回到自己家做这些事的麻烦,从此就改由女子嫁到男子家,因为属于女子的东西少,事情也少。这首古歌不只叙述了婚姻形式的变化,而且给这种变化作出了合理的解释,艺术地展现了从母权制向父权制转化的图景。父权制早期的男子社会地位提高得相当迅速,但还未成为社会的主宰。
财产按父系血统继承这一办法的确立,提高了男子对生产劳动的兴趣,激发了男子对劳动的积极性。生产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农牧业产品迅速增多,畜牧业和手工业先后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奴隶也被广泛用于生产的各个部门里,社会产品除去消费外开始有了剩余。这时,一些父系氏族的首领和父系大家庭的家长,在朦胧的私有观念支配下,利用自己的权势,将社会剩余产品和增值过多的畜群据为个人所有,并在代表氏族和大家庭进行的互通有无、以物易物的交换中,又扣留了部分物品自用。私有制就这样逐步产生并滋长开来,公有制渐渐被破坏了。
到了父系氏族公社的晚期,私有制进一步发展。随着所有制的变更,每一父系大家庭逐渐分化为许多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原先每个大家庭中那种全体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经济生活,也逐渐被个体家庭的独立经营和自我消费所替代,每个个体家庭都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了。在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中,男子创造并掌握财富,成为家庭的主宰;女子则因从事的家务劳动而完全丧失了原来作为社会活动的职能,变成了一种专门为男子服务的私人事务,而从此沦为屈从和依附于人的奴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前,我国西藏察隅曲僜人的父权制家庭,可视为父系氏族公社晚期个体家庭在现代的缩影。在当时的僜人社会里,男子具有主宰一切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土地、房屋、畜群等各种财产完全属于男子所有,男子使用自己的财产购买女子作妻子,建立起一夫一妻的个体小家庭。在家里,妻子不能坐在挂有牛头和兽头的墙壁下,因为牛头象征男子的英勇;女子既无财富又不英勇,所以无权坐在有这种象征的墙壁下。妻子不能吃肉食,因为肉食食物是男子冒生命危险猎取来的。妻子无权走出家门参加社会上的活动,只能从事家务和丈夫吩咐的一切繁重劳动。妻子如果与人私通,丈夫则要向与之私通的男子罚索财物,而绝不惩处妻子,因为妻子是自己购进的财务,惩处她会使自己得不偿失。社会上对丈夫将妻子施加酷刑致死的事视为平常,人们认为那是男子在处理自己的一件财产,别人无权过问,等等。女子的地位形同奴隶或者就是奴隶,是为男子服务并为其生儿育女的工具。
私有制的确立,标志着包括父权制时期在内的原始共产制社会的终结和阶级社会的开端。从那时开始直到现在的四千年间,人类历史上依次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或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等具有不同剥削形式的阶级社会,而阶级社会的细胞,就是私有制度下的一夫一妻个体家庭。因此,四千年来,男子始终占据着社会和家庭的主宰地位,女子则一直从事家务、任人玩弄、屈居于社会的最底层。阶级社会中,私有制造成了男子的崇高社会地位,以至独尊和独裁,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由男子来掌握和主宰。在历史上,剥削阶级的男子掌握国家权柄,曾给社会造成巨大破坏。如我国奴隶社会末期的君主、封建社会末期中的皇帝,摧残一切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萌芽,把社会拖向后退。我国明朝末年纺织业中就开始出现了规模较大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和自由劳动力市场,这新的生产关系立即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使产品的数量和花色迅速增多,但却大大刺激了统治者的贪欲,当时的皇帝明神宗马上派出大批爪牙四处征税,搜刮财富,对每张织机加征税三钱,每匹成品缯出售时还要另加税银三分,这一下逼得手工工场纷纷关门,织工大批失业,纺织业中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受到了强横的抑制。中国封建势力的强大和顽固,致使中国的封建社会延续了两千多年,这在世界上也是极其罕见的。再如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希特勒,他顽固坚持“雅利安人种优秀”的谬论,建立了法西斯专政,并妄图用“优秀的雅利安人种”改造世界和主宰世界,从而发动了侵略战争。连绵数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仅没能挽救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反而摧毁了几十个国家的政权和经济,推迟了整个世界的历史发展进程。
但是,另一方面,男子客观存在的崇高社会地位,也促使男子充分意识到自己对社会、对家庭负有重大责任,从而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出了贡献,维系了社会的存活和发展。这样的例子很多,在政治方面有商朝大臣比干,他看到商纣王荒淫无道,致使国势衰微,便出于救国救民之心,屡屡向纣王提出劝告,残暴的纣王不但不听,反以杀头相威胁。比干不顾个人安危,仍再三再四地上书进言,直到被纣王剖腹剜心。南宋末年的丞相文天祥,为反抗北方游牧民族对南方封建经济的破坏,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与其他将领力图复国,不幸被捕,他严辞拒绝了南宋降帝的劝降,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著名诗句后从容就义。中国人民抗日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爱国将领吉鸿昌,为了挽救中华民族的危亡,拒不听从反动政府下达的“不抵抗”命令,率部抗日,被反动政府以“违令”罪枪杀时也丝毫不悔。在经济生产方面,有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大禹,他在人民遭受多年洪水泛滥的痛苦时,受命治水。他告别了新婚的妻子,挽起裤腿和百姓一道苦干,泥水泡得他的双腿泛白、腿上的汗毛脱落殆尽,仍然坚持治水9年。9年间因忙于公务以致三过家门而不入,终于将危害人类的洪水导入大海。三国时期的马钧致力改良农业上提水灌溉用的翻车,以提高浇地的劳动效率,这项改良十分成功,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前后,我国部分农村还在使用这种翻车提水浇地。他还改进了织机,使之操作简便,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清末民国初年的詹天佑,为替国争气,毅然承担了从北京到张家口的铁路修建工程,他把铁路隧道长度减少到欧美工程设计方案的一半,又采用两台机车牵引和铺设“人”字形轨道的技术以解决火车不易爬陡坡的难题,圆满地完成了被称作“世界铁路工程史上罕见的艰险工程”。同时期的冯如,为祖国的富强和抵抗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在爱国华侨的资助下,设计并制造出当时世界上最高水平的飞机,并在辛亥革命时期回国组织北伐飞机侦察队,为推翻封建帝制做出了贡献。在科学文化方面,有春秋时期的孔子,他不仅是一位思想家,还扩大了私人讲学的规模,先后接纳了各阶层的3000多名学生,把以前只对贵族开放的文化知识广泛地传播到社会上;他“有教无类”原则,在世界教育史上头一个竖起教育平等的大旗。同时期的史官董狐,坚持纪史必须真实,在两名史官拒不按国君意图歪曲史实而先后被杀之后,仍然挺身站出,秉笔直书历史真相,不怕成为第三个被杀的史官。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刻苦钻研数学,呕心沥血,反复运算,计算出圆周率数值在3.1415926和3.1415927之间,比欧洲数学家计算出同样的数值的时间要早一千多年。唐朝的苏敬、长孙无忌等人通力合作,写出了绘有840多种药物图谱的《新修本草》,经当时中央政府审核,成为世界上第一部由国家制定颁布的药典。清末戏剧界“三怪”之一的双阔亭,幼年学戏未成时双目失明,但他用超越常人的毅力和勇气坚持学艺。日常生活中他的活动尚且须人扶持帮助,可是只要一登台表演,独自一人唱、念、做功,都能井然有序、寸步不乱,被誉为京剧艺人中功底深厚的著名须生。1980年,四川江北县一个普通农民刘均贵,得知妻子前夫冤案获得平反,他十分同情他们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被迫离异,也深深体会他们此时的心情,便主动与妻子解除了婚约,并帮助妻子和她前夫一家重新团聚,展现了男子宽阔的胸怀和美好的心灵。等等。种种实例,举不胜举!正是由于千千万万这些典型人物的活动和影响,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的,也是男子的,注重民族气节、酷爱自由、反对压迫剥削、重视道德价值、勤劳勇敢、廉洁奉公、自强不息等优秀的道德传统和富于进取、勇敢献身的革命精神,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前进。
在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阶级社会中社会地位的高低并不取决于性别,统治阶级中的女子在家庭里是被压迫者,但在社会上却以主人的面目出现;被压迫阶级的男子在家庭里是主宰,但在社会上却是被压迫者。同时,由于阶级斗争的客观规律,男子中可耻可悲的败类也大有人在。如唐朝武则天女皇宫中收养的供她淫乐的男嬖,如历代朝廷中阿谀奉承以事君王的佞臣,如南宋宰相、诬陷忠良卖国求荣的秦桧,如抗日战争时期投靠日本军国主义的大汉奸汪精卫,以及古今(包括“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在刺刀、刑具、金钱、美女面前丧失节气、背叛初衷的男人,这也是男子极不光彩的奇耻大辱吧。
(四)男子为历史上将再次出现的男女平等时期所应尽的责任
以上的叙述,极其简略地勾勒出了历史上男子社会地位变化的一个轮廓。男子由女子平等,到退居次要地位,再进而为社会的主导以至占据社会主宰地位,无一不是与生产力的发展、所有制的变更紧密相连,也无一不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历史继续向前发展,男子的社会地位也将随之发生变化。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类在经历了原始共产制时期和私有制社会时期的各阶段后,必然要进入一个彻底消灭私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也就是无数革命先烈和我们为之奋斗终生的理想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生产力将大大发展,创造出空前丰富的物质财富。由于公有制确立,人与人之间没有剥削,也没有了压迫,于是在男女两性之间就会出现一个比原始共产制时期形式更高的,内容更新的完全平等时期。一百多年来人类历史的进程证实了马克思主义这一观点的正确。因此,男女平等时期的再次到来是必然的趋势。
今天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中,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正在发生着变化。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废除、男女地位平等的宪法条文的确立,使女子获得力量解放,社会地位在逐步提高。但在事实上,男子仍然占据着社会的主导地位,或者说目前还是男性中心社会。生活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中的男子,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应该是什么呢?
首先,男子要面对现实,努力继承和发扬历史上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与富于进取、勇敢献身的革命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致力改革、勤奋劳动,为祖国的“四化”多做贡献,继承承担好维系社会和家庭生存发展的职责。同时又要有意识地把自己的工作与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联系起来,切切实实地、一点一滴地去铲除造成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的残存基础,促进共产主义社会早日实现。
其次,男子要努力清除自己头脑中唯我独尊的大男子主义思想残余,树立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几千年来形成并植根于人们头脑中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不仅影响着男子,同样也影响着女子。它残余至今还在侵蚀着为数不少的男女青少年,危害是很严重的。例如它反对女子走出家门,怀疑女子的从政能力,主张男女不同工不同酬,进行买卖婚姻,以及生育问题上的重男轻女等等。这种思想意识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因为它不仅无助于女子社会地位的提高,同时也限制着男子自身向更完美的境地发展。须知男子独尊、独裁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种种思想观念,在我国早已失去了它得以生存的基础,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因此,男子应该坚决摒弃这种陈旧的思想观念,牢固地树立起崭新的思想观念,以顺应并促进社会的发展。但是要注意识别,切莫把封建道德当成共产主义美德提倡和宣扬。
再次,男子要努力为提高女子的社会地位多做实际工作。造成女子社会地位低下的原因,主要是她们的活动丧失了公共劳动的性质和社会活动的职能,变成了私人的事务。那么现在男子就应该千方百计地积极创造条件,使女子的活动返回社会、恢复公共劳动的性质。为此,男子就要关心和支持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公共食堂等等一系列社会服务事业的发展,鼓励并支持女子从繁琐的家务中解脱出来,帮助女子参与或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工作,帮助女子增加对社会负有重大责任感的思想意识,等等。当然,女子社会地位的真正提高,决不能用降低男子社会地位、减轻男子社会责任的办法达到,而只能通过女子自觉走出家门、投身社会生产,并在社会生产中占有愈加重要的地位这一途径去达到。
总之,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一个男女两性在事实上和观念上新的平等时期必将到来。这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这历史还需我们几代人或几十代人的艰苦奋斗去推进,绝非轻而易举,更不是等待就可到来的。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宏观而言,我们目前所处的时期只不过是历史上的瞬间转变,而转变时期瞬间的作用尤为巨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生活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中的男子,所担负的社会责任是极其光荣,又是极其重要的,每个男子都应无愧于历史赋予的重任!
(此文系应农村读物出版社1987年出版之《男子生活风采大全》稿约而作。该文因受当时“左”思潮影响稍有偏激,但总体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