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自古就十分重视女德教育,其目的是要将之塑造成为父权宗法社会所需要的上承宗庙、下继后世的贤妇良母,以达到稳定家庭、强固国本之目的。本文主以《女孝经》为例,分析其女德思想及女德规范,如何在教化实践中得到大多数女性的信仰与尊崇的主要途径。论述女德思想对于培养当时家庭生活中礼教有序、长幼尊卑、相处和睦的社会风气具有的积极影响,客观地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女孝经》中存在的历史局限性,从而结合现代思想打破这种局限性,使女子能够自由的施展自己的个人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女论语》 《女孝经》 女德思想 历史 影响
女德犹妇德,旧指妇女应具备的品德。我国自古就十分重视女德教育,其目的是要将之塑造成为父权宗法社会所需要的上承宗庙、下继后世的贤妇良母,以达到稳定家庭、强固国本之目的。生活在传统社会的中国妇女,所受教育主要来自各种女教书籍,这些书均为培养妇女的品德,训示为女、为妻、为母的行为准则等。盛唐时期的女教书种类繁多,《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著述的唐代女教书共十余部。但流传至今的只有两部:一是宋若莘、宋若昭姐妹的《女论语》,另一个是侯莫陈邈妻郑氏的《女孝经》。
一、《女孝经》及其女德思想
《女孝经》,“唐郑氏撰。郑氏,朝散郎侯莫陈邈之妻。侯莫陈三字,复姓也。前载《进书表》,称侄女策为永王妃,因作此以戒。”[[1]]《进女孝经表》云:“妾每览先圣垂言,观前贤行事,未尝不抚躬三复,叹息久之,欲缅想余芳,遗踪可躅。妾侄女特蒙天恩,策为永王妃,以少长闺闱,未娴诗礼,至于经诰,触事面墙,夙夜忧惶,战惧交集,今戒以为妇之道,申以执巾之礼,并述经史正义,无复载于浮词,总一十八章,各为篇目,名曰《女孝经》。上自皇后,下及庶人,不行孝而成名者,未之闻也。妾不敢自专,因以曹大家为主,虽不足藏诸岩石,亦可以稍补闺庭。辄不揆量,敢兹闻达。”[[2]]
《四库全书总目》记载《女孝经》的流传情况:“《唐书·艺文志》不载。《宋史·艺文志》始载之。《宣和画谱》载孟昶时有石恪画《女孝经像》八,则五代时乃盛行于世也。其书仿《孝经》分十八章。章首皆假班大家以立言。进表所谓不敢自专,因以班大家为主,其文甚明。陈振孙《书录解题》直以为班昭所撰,误之甚矣。”[[3]]
《女孝经》全篇连《进书表》共2740多字。文章的基本结构全然模仿曾子的《孝经》。《孝经》全文共十八章,《女孝经》全文也共十八章。比较《孝经》与《女孝经》,篇名相同的有八章:开宗明义、庶人、三才、孝治、五刑、广要道、广扬名、谏净等。其他章节则是用女子之事代替男子之事,以此来作为女子的孝德教育书籍。《女孝经》具有丰富的女德思想:
第一,“孝悌”观。
“孝”作为一种个人普遍的道德准则和规范是从孔子开始的。孔子认为:“孝”的作用是调整家庭内部的关系。孔子说:“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论语·子路》)中华民族的孝道美德,不仅是中华民族善良本性的体现,更是上下五千年代代相传的教育使然。古代女子从小就被要求必须要孝敬父母、丈夫和公婆,自东汉时期的《女诫》开始,到唐朝出现的《女孝经》、《女论语》等女子道德教育书中都包含关于女子如何尽孝的要求,《女孝经》开头就说道:“夫孝者,广天地,厚人伦,动鬼神,感禽兽,恭近于礼,三思后行,无施其劳,不伐其善,和柔贞顺,仁明孝慈,德行有成,可以无咎。”(《开宗名义》)《后妃章》、《夫人章》、《邦君章》、《庶人章》分别讲述不同阶层的女性通过具体的言行来实现自身“尽孝”的不同方式。
古代女子的孝行一般分为两部分,一是未出嫁前,对自己的父母和长辈之孝;二是出嫁后,对公婆之孝。《女孝经》中《舅姑章》写到:“女子之事姑舅也,敬与父同,爱与母同。守之者义也,执之者礼也。鸡初鸣,咸盥漱衣服以朝焉。冬温夏清,昏定晨省,敬以内直,义以方外,礼信立而后行。”[[4]]详细的规范了侍奉公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历史上孝敬公婆的孝妇例子也有不少,例如宣宗年间墓志中的记载:“夫人孝勤舅姑,劳辛动静,饮膳清温,沐汤几履。寝与是侍宴,靡不余馈。”[[5]]
而如果子女不孝,父母长辈可以向官府告发。《唐律疏议·斗讼律》云“祖父母父母告,乃坐”[[6]]。结婚后女子不孝,就可能被丈夫以“七出”中“不事舅姑”的理由休掉。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泆,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7]]《旧唐书》卷 62《李大亮附李迥秀传》:“迥秀母氏庶贱而色养过人,其妻崔氏尝叱其媵婢,母闻之不悦,迥秀即时出之。或止云:‘贤室虽不避嫌疑,然过非出状,何遽如此?’迥秀云:‘娶妻本以承顺颜色,颜色苟违,何敢留也。’竟不从。”[[8]]这个例子就是女子因为行为举止令姑婆不满意,被认为不孝顺而被丈夫休弃。
第二,“夫妇”观。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周易·序卦》)在传统社会里,夫妇之道居于核心地位。因为家庭血缘关系都肇端于这里,重视夫妇之道就可以让社会长治久安。自先秦至两汉以来逐渐形成了“夫为妇之天” 的观念,古代女子就一直被要求恪守“三从四德”。《女孝经·三才章》阐述妇人对待丈夫最根本的礼仪,即“夫者,天也。可不务乎!”“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天地之性,而人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防闲执礼,可以成家。”
女子在未出嫁前从父,出嫁后从夫,如何侍奉好自己的丈夫,是古代女子教育里最重要的事之一。孟子曾经说过:“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女孝经·纪德行章》“女子之事夫也,缅笄而朝,则有君臣之严;沃盥馈食,则有父子之敬;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受朝必诚,则有朋友之信;言行无玷,则有理家之度。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夫。”
传统礼教中对女子的道德要求包含很多,其中贞节观就是重要内容。《隋书·列女传》序中记载:“妇人之德,虽在于温柔,立节垂名,咸资于贞烈。温柔,仁之本也;贞烈,义之资也。非温柔无以成其仁,非贞烈无以显其义。”[[9]]《隋书·列女传》中记载的十六人,因为贞节被列入的有七人。《旧唐书·列女传》中记载的三十一人中因贞节被列入的有十人。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唐代对妇女贞节的重视。[[10]]《女孝经》中也有对女子此类的要求:“出门,必掩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送兄弟不逾于阈。”(《广要道章》)女子是否贞节,大多表现在婚姻生活中对丈夫是否忠诚。《女孝经·广守信》有云:“然则丈夫百行,妇人一志。男有重婚之义,女无再醮之文。是以苤苡兴歌,蔡人作诫,匪石为叹,卫主知惭。昔楚昭王出游,留姜氏于渐台,江水暴至,王约迎夫人必以符合,使者仓卒,遂不请行。姜氏曰:“妾闻贞女义不犯约,勇士不畏其死。妾知不去必死,然无符不敢犯约,虽行之必生,无信而生,不如守义而死。”会使者还取符,则水高台没矣!其守信也如此,汝其勉之。《易》曰:‘鹤鸣在阴,其子和之。’”
不光要有贞节观,在日常生活中,倘若丈夫的言行有不妥之处,则应该好言相劝,做一个诤妻。《女孝经·谏诤章》中阐述了女子事夫之德来匡以正道。也列举了一些事例,以说明做“诤妻”的重要:“昔者周宣王晚朝,姜后脱簪珥待罪于永巷,宣王为之夙兴。汉成帝命班婕妤同辇,婕妤辞曰:‘妾闻三代明王,皆有贤臣在侧,不闻与嬖女同乘。’成帝为之改容。楚庄王耽于游畋,樊女乃不食野味,庄王感焉,为之罢猎。由是观之,大夫有诤臣,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诤臣,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诤臣,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诤友,则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不陷于不义。夫有诤妻,则不入于非道。是以卫女矫齐桓公不听淫乐,齐姜遣晋文公而成霸业。故夫非道则谏之,从夫之令,又焉得为贤乎!《诗》云:‘猷之未远,是用大谏。’”唐史料中也有类似的例子,唐太宗之长孙皇后就经常劝谏他:“忠言逆于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急务,纳之则俗宁,杜之则政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11]]
第三、“母仪”观。
中国自古以来最为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是否有前途,是否能够兴旺,完全取决于家教。《女孝经·胎教章》写到:“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性习也,感善则善,感恶则恶,虽在胎养,岂无教乎!古者妇人妊子也,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跛;不食邪味,不履左道,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恶色,耳不听靡声,口不出傲言,手不执邪器;夜则诵经书,朝则讲礼乐。其生子也,形容端正,才德过人,其胎教如此。”
此外,《母仪章》写到:“夫为人母者,明其礼也。和之以恩爱,示之以严毅,动而合礼,言必有经。男子六岁教之数与方名,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岁习之以小学,十岁以从师焉。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不有私财,立必正方;耳不倾听,使男女有别;远嫌避疑,不同巾栉。女子七岁教之以四德,其母仪之道如此。皇甫士安叔母有言曰:孟母三徙,以教成人,买肉以教存信,居不卜邻,令汝鲁钝之甚。《诗》云:‘教诲尔子,式似之。’”为人母一言一行要合乎规矩,为子女起到正确的表率作用。
《女孝经》中还提出为人妇者应注意自身的修养:包括《贤明章》,强调聪慧机智也是女子所应该具备的德行;《五刑章》,特别指出不嫉妒作为妇德的重要性;《广要道章》,说明为人妇者应该具有的品质等等。此外,《女孝经》最后一章《举恶章》还特地罗列出史籍记载的违背礼教的“失德”之妇如妹喜、妲己、褒姒等,用其国破家亡的惨痛教训来警告广大女性要引以为戒,从而匡正女子的道德规范,以保家兴国。
二、《女孝经》女德思想的实现途径
古人云:“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礼记·学记》),而母亲的教育更是至关重要,清代廖免骄的《醒闺编》中提出家庭中女德教育的重要性,认为“窃思夫妇为人伦之首,闺门乃王化之原。古圣王施政家邦,未有不先及于妇人者。妇人化,而天下无不化矣。”[[12]]《女孝经》确立的女德规范,通过教化在实践中才能得到大多数女性的信仰与尊崇,主要途径有:
首先,儒家思想教育。
儒家文化是中国古代宗法农业社会的产物,儒家的“忠”、“孝”观念反映了宗法制的根本需要,是宗法社会调整人和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女子虽然作为传统社会中男子的附属品,但是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封建统治阶级逐渐意识到女子教育的重要性,开始逐渐重视和强调儒家思想对于女子教育的灌输,“孝女、贤妻、慈母”等等就是古代封建社会对于女子教育的目标,“三从四德”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对于女子的教育内容。由此,便使古代女子成为男子的贤妻,家族里的贤内助,以有利于封建国家的统治。
其次,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最先是孔子对学生实施的教学方法,在教育时要求教育者首先要对受教育者有充分的了解,比如智商、情商、心理情况、优劣势等等。《女孝经》中也体现出了这一方法的运用。《女孝经》中分别对不同社会阶层的女性提出了不同尽孝道的内容,分别包括《后妃章》、《夫人章》、《邦君妻章》和《庶人妻章》。这种划分社会身份的女子德育教育方式,使受教育者更直观的了解自己所应该改具备的孝德都有哪些,从而让处于各个阶层的女性守好自己的本分。这就是体现了孔子的因材施教的方法。
第三,榜样示范。
榜样具有无穷的力量,特别是典型人物的模范事迹,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能使人产生“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论语·里仁》)的道德情感。作为中国女子教育史上第一部妇女专史的《列女传》,全传共录105名女性,前六卷以90位女性的传记正面阐述了为妇之道,树立了女性学习的榜样,第七孽嬖卷记录了15位所谓坏女人的小传,树立为社会鞭挞的反面女性形象,警示后世女子要引以为戒。[[13]]除了引用先贤的道德事迹进行典型示范之外,古代女子道德教育者更为重视教育者本身的道德示范,强调教育者自己首先身体力行,起到表率作用。《女孝经·贤明章》,开篇用诸女与曹大家对话的方式提出女子具有智慧的重要性。接着曹大家便用楚王妇人樊姬劝谏夫君的聪慧之举为诸女讲述了正面范例。告诉诸女要向樊姬学习,做一个聪明贤惠,敢于规劝丈夫不明之举的贤内助。《女孝经·举恶章》,曹大家向诸女例举了诸如妹喜、妲己、褒娰等“不德之妇”导致国破家亡的例子来告诫诸女子要引以为戒,从而引导诸女子行善道以齐家兴国。
第四,奖罚结合。
历代女教中,提倡女德教育的主流方法还是要宽以济严,以奖励教育为主。《女孝经》中就多次运用正面奖励的教育方法,如《女孝经·母仪章》中提出,为人母对子女教育要“和之以恩爱,示之以严毅,动而合礼,言必有经。”由于古代统治阶级为维护其宗法社会的持久稳定,女德教育便引起了统治者的重视。因此,大部分统治者还采用诸多其它方式表彰恪守孝德规范的女性,例如颁发褒奖诏令、赐封号、旌表、立贞节牌坊、设立“贞节堂”等机构容置救济贞女及节妇、免除节妇烈女家的差役及租税并给与赏赐等。在奖励孝德楷模的同时,对于孝德失范的女性,不但在女教书籍中以记录,社会的法律以及宗族的家法家规也施予了一定的惩罚措施。例如,女教中对女性“七去”的规定,就是为了惩罚违背女德中提出的“贤妻”规范的女子,即《大戴礼记·本命》篇中记载的“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14]]还有如司马光在《居家杂仪》中记载的“凡子妇,未敬未孝,不可有憎疾,姑教之。若不可教,然后怒之;若不可怒,然后笞之;屡笞而终不改,可去。”[[15]]
三、《女孝经》女德思想的历史影响
任何一个时期都有其特定的政治特点与文化特点,中国传统社会突出了宗法等级社会的特点。这就需要统治阶级塑造和培养出符合当时社会伦理纲常的孝女、贤妻和良母,要求女性遵守“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的伦理道德规范,从而更好的服务宗法等级制度。《女孝经》女德思想对于培养当时家庭生活中礼教有序、长幼尊卑、相处和睦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对女子个人的影响。
传统社会中女子的社会地位低下,整个社会都强调“女子无才便是德”,主要通过女训、女教进行教育,其内容是关于“妇容、妇言、妇德、妇功”的学习。《女孝经》是众多古代女教书籍中的其中一部,其教育内容包括女子要孝对父母长辈、和顺谦让、侍奉公婆、友爱兄弟姐妹、敬爱丈夫、贞洁自爱等等。这些道德要求就像一把无形的戒尺一样,一直影响着古代女性的言行举止,但也造就了历史上流芳千古的一个个孝女、巾帼英雄和贞洁烈女。这些女性很多是值得后辈女性学习的典范。
其次,对家庭的影响。
清代蓝鼎元在其女训著作《女学》自序中说:“天下之治在风俗,风俗之正在齐家,齐家之道当自妇人始。”所谓“闺门乃王化之原。妇人化,而天下无不化也。”[[16]]虽然这些教育有其封建思想的一面,但传统女德教导女子孝顺和慈、谦让顺静、恪守妇道,成为贤妻良母的道德教育观念又对整个家庭、家族乃至社会有其积极的影响。《女孝经》就分别规范了身为后妃、夫人、邦君妻和庶人妻的女子所应该具备的德能。虽然“琐碎的家庭事务压迫她们、窒息她们,使她们愚钝卑贱,所有的日常生活无非不围绕在伺候丈夫、照顾孩子和做饭洗衣服之中;这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常琐事,不断消耗着、折磨着她们的精力。[[17]]但这些繁重的家务同样是维系家庭、宗族稳定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女孝经》中虽没有专门描写女子所要操持的具体家务,但在《纪德行章》、《广要道章》则分别介绍了女子侍奉丈夫和公婆应有的做法。说明《女孝经》在教育女子伦理道德观念时,对女子所应该做的家庭日常事务也做出了规范。在家族处世方面,《女孝经》认为妇女是解决家庭矛盾的关键人物,“故淑女之以孝治上下”,向广大女性提出“九族和平”的道德要求。《女孝经》强调女性要做孝女、贤妻和慈母,因此要求女子在日常生活中处理与父母、舅姑、丈夫、子女、叔妹这些家庭成员的关系时,先要给这些亲人生活中无微不至的照顾,“得六亲之欢心”、“得上下之欢心”、“得人之欢心”。(《孝治章》)
第三,对古代社会的影响。
古代女子虽然作为男子的附属品,在家族内部作为“贤内助”,但仍然对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首先,维系了自然经济的传统生产方式。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一文中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几年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18]]在这种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所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19]]《女孝经》提倡庶人之妇“纺绩衣裳,社赋蒸献”就是要起到稳定巩固这种传统自然经济生产方式的效用。其次,强化社会集权统治,稳定政局。恩格斯曾经指出:“未必早于文明时代的一夫一妻个体家庭,曾是社会和国家赖以逐渐凝结起来的核心。”[[20]]在中国古代宗法农业社会结构中,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个体家庭因兼具组织社会生活、经济生产、完税服役、教养教化等诸种功能,而在发挥凝结社会和国家的核心作用方面表现的更为显著。因此中国古代特别注重对妇女进行宽慈去妒的教育,《女孝经》多次强调妇女“动必有方,贞顺勤劳,勉其荒怠。然后慎言语,省嗜欲。”(《广要道章》)“贞顺正直,和柔无妒,理于幽闺,不通于外,目不徇色,耳不留声,耳目之欲,不越其事。”(《五刑章》)“为妇之道,分义之利,先人后己”(《庶人章》)“和柔贞顺,仁明孝兹,德行有成,可以无咎。”(《开宗明义》)就是为了维护个体家庭的稳定。孔子针对鲁哀公提出的“为政如之何”的问题,曾明白回答:“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礼记·哀公问》)所以妇人之妒悍便被认为是破坏了封建伦理纲常的准则,不但是对宗法社会“妻事夫”人伦之本的否定,而且摇撼冲击了“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子·忠孝》)因而特别受到重视。
当然,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女孝经》还是存在着历史局限性的。《女孝经》的兴起与发展正是封建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父权宗法社会制度,维护男权社会地位,而对妇女的思想、行为和人生观的桎梏。 这些束缚和压迫,一方面对女子的个人言行和道德品质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却也禁锢了女子实现自我价值的人生追求。女性长期被排除于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之外,社会生产生活的大舞台主要属于男子,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取而代之的则是日常家务劳动中的琐碎事务。这些长期的禁锢使得古代女子变得目光短浅、意志消磨、心胸狭窄、没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和追求,仅仅是依附于男子而过活。这种男女有别、夫唱妇随、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日渐深入女性的内心,严重阻碍了女子施展个人才能的夙愿,更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阻滞作用。
作者简介:王长坤,西安理工大学思政部副教授,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研究。张颖,西安理工大学思政部研究生。
[[1]](清)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801页
[[2]](唐)郑氏:《女孝经》,(清)李嘉绩:《怀潞园丛刊》,清光绪二十八(1902)年刻本。
[[3]](清)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801页。
[[4]](唐)郑氏:《女孝经》,(清)李嘉绩:《怀潞园丛刊》,清光绪二十八(1902)年刻本。
[[5]] 周绍良等:《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255页。
[[6]] 曹漫之:《唐律疏议译注》卷24《斗讼》,吉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800页。
[[7]] 曹漫之:《唐律疏议译注》卷14《户婚》,吉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19页。
[[8]](后晋)刘昫:《旧唐书》卷62《李大亮附李迥秀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390页。
[[9]](唐)魏征:《隋书·列女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797页。
[[10]] 张倩:《唐代女子教育探析》,山东师范大学 2013年硕士论文,第27页。
[[11]](后晋)刘昫:《旧唐书》卷51《后妃传》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165—2166页。
[[12]](清)廖免骄:《醒闺编》,上海宏大书局1949年版。
[[13]]王丹丹:《中国古代女训中的女德研究——兼论当代女德建构及其教化》,徐州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第27页。
[[14]](清)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701页。
[[15]](宋)司马光:《居家杂仪》,选自费成康:《中国的家族法规》,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68页。
[[16]](清)廖免骄:《醒闺编》,上海宏大书局1949年版。
[[17]](俄)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页。
[[18]]毛泽东:《毛泽东选集(1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934页。
[[19]]毛泽东:《毛泽东选集(1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18页。
[[20]](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