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起名的忌諱

中國古代起名的忌諱


3、家諱
家諱,是家族內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

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須在言行、作文章時避開以此為名的事物。它其實是國諱的一種延伸,同好諱一樣是封建等級、論理觀念的體現。

在中國人的心目中,家族的血親祖先是最重要、最該供奉的。因為這個社會的倫理是 以”已身”為基點,並由此構築社會關係的。

中國人對神、宗教不那麼熱烈、虔誠,只是用時方信,不用時就扔到一邊,但對祖先則懷有十分現實又深厚的感情,有無限的敬仰和本能的內心折服和歸附感。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總喜歡打聽對方父母的身份、職業、地位等,如果父母身份高、地位高,別人會感到羨慕,自己也會很自豪。如果父母的社會地位低,名望不好,便會被人瞧不起,自己也常常會有一種自卑感。因此,人人都希望”光完耀祖”,不要” 給祖宗臉上抹灰”,時時想著”衣錦還鄉”,不要讓人罵”忘了祖宗”。

正是出於這種敬祖的思想意識,中國人的家諱思想根深蒂固。

《禮記﹒曲記》上說”入門而問諱”, 就是說到別人家做客之前一定要探明人家避諱什麼,如果你去朋友家作客不小心犯了主人的諱,好朋友很可能也會反目為仇了。

家諱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唐律》中規定:凡是官職名稱或府號犯了父祖的諱,不得” 冒榮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長安縣任職;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 中的官職。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職,一經查出後削去官職,並判一年的刑罰,無怪乎古時的人對諱咿恐避之不及呢。
但比起國諱,家諱中寄寓著對長輩們的親敬、崇仰與懷念之情,帶有更多的自發生。
子墨2022.11.8